John Marshall
中文名: 约翰·马歇尔
外文名: John Marshall
国籍: 美国
民族: 美利坚民族
出生日期: 1755年9月24日
逝世日期: 1835年7月6日
出生地: 弗吉尼亚
毕业院校: 威廉玛丽学院
身份: 政治家、法学家
主要成就: 通过“诉麦迪逊案”奠定了美国司法审查权的基础美国第4任首席大法官美国历史上任期最长的首席大法官
所处时代: 美利坚合众国独立和建国时期
详细介绍:
约翰·马歇尔(JohnMarshall,1755年9月24日-1835年7月6日),出生于弗吉尼亚威廉王子县。是美国政治家、法律家,曾任美国众议院议员、美国国务卿和第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,是美国国父乔治·华盛顿最欣赏的人才。约翰·马歇尔自学法律。独立战争期间,马歇尔曾在大陆军中担任过上尉军官。1780年曾在威廉-玛丽学院接受短期法律课程训练。1782年被选入弗吉尼亚议会。曾推动弗吉尼亚州批准《联邦宪法》。马歇尔担任美国最高法院院长34年多,在其任内共裁决了44件与宪法有关的案件,其中有4件最为著名。1801年出掌最高法院。马歇尔创造了联邦司法部门专有的领域——宪法法(constitutionallaw),这也是马歇尔法院最根本和最持久的成就。在美国历史上享有“华盛顿之后的第二人”之美誉。看人物生平约翰·马歇尔被广泛誉为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首席大法官之一,被称为美国宪法第一人。看人物评价+sg
2026-02-04 03:42:51,ID:464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