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选
中文名: 普选制
外文名: (英语:universal suffrage,universal adult suffrage,general suffrage,或common suffrage)
含义: 公民普遍参加国家代表机关选举
芬兰大公国: 第一个实行普选制的国家
现行: 世界上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
本质意义: 使人民主权原则落到实处
详细介绍:
普选制,又称普通选举权、普选、普及选举、普通选举、普遍选举权,在民主政体中,将选举权延伸至任何一个成年公民,称为普通选举,但是这个权利通常不包括未成年人,以及未拥有国籍的非公民与特定人士。拥有普选权,也代表,在这个国家中,无论性别、年龄、种族、信仰、社会状况,只要是成年公民,都有选举投票的权利。普选制意味着只有公民选举产生的公共权力才具有合法性。这既是一种政治理念,又是一种政治原则。+bd
2026-02-13 07:59:38,ID:101960